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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小王婶婶的话,一美满口答应了。    但也并未认真。    毕竟像“过两天上咱家吃饭”“有时间到咱家来玩儿”这种话,在林城,充其量只算一句口头语。若东西寄来,王浩轩果真给她送来了,那她拿着就是了,要是没送,一美也不会太意外,毕竟王浩轩也不是一个会来事的人,哪怕小王婶婶嘱咐过了,想必他也是回头便忘了。    且两人之间隔了两个小时车程!    一美可不指望王浩轩会打两个小时车,巴儿巴儿地给她送烤鸭和月饼。以他的性子,寄个快递过来还差不多。    于是第二天和林琳吃中饭时,一美还问了句:“你中秋节干嘛?”    “不干嘛啊,你想干嘛?”    “那我们就出去浪!逛逛街、吃吃饭,”    “也行。”    一美又问:“你国庆回家吗?”    “不回。”    “国庆休七天哎,干嘛不回啊?”    “回去干嘛?”    “跟我一起玩耍呀!”说着,一美露出八颗牙的灿烂假笑。    林琳用两根食指在面前打了个叉,表示拒绝:“No,我选择泡图书馆。”    “也行。”顿了顿一美又说,“对了,上次跟孟少坤聊天,他考上清华了,他们家格格也考上了,现在在军训呢。知道我们俩都上了北大,说要兑现诺言,等休完国庆回来了,暂且先请我们吃一顿全聚德,剩下九顿先欠着,你什么时候有时间啊?”    林琳说:“周末?”    “OK,那我跟他约个时间。中秋出去浪,国庆回来了跟孟少坤吃饭,咱们班上考来北京、天津这边的,还说等有时间聚一聚呢,估计是国庆之后,你看看你什么时候有时间。”说完,顿了顿,“天啊,我怎么跟你秘书似的。”    只是在中秋前一天晚上,小王婶婶那面又来了电话。说包裹王浩轩已经收到了,明天下午给一美送,正好明天中秋节——王浩轩那个闷葫芦的性子,在学校也没什么朋友,叫两人晚上一起吃个饭。    “哦…”    一美若有所思道。    小王婶婶又说:“我把你手机号给他了,明天他会打给你的。”    “嗯,好,谢谢阿姨…”一美说着,脑子有些转不过来,明天她已经约了林琳的,于是又连忙叫住了,说,“小王婶婶,把王浩轩电话给我一下呗。”    “行,我待会儿短信给你发过去。”    过了一会儿,短信便发来了。    一美复制下上面的号码在微信上,搜到一个叫“WHX”的人,想来是王浩轩没错了,便发送了好友申请,说自己是一美。没一会儿,王浩轩那面便接受了,一美便说:“是王浩轩吗?那个,我之前已经约了一个朋友明天吃饭,就是林琳,上次跟我们一起从林城飞过来的女孩,要不我们三个一起?”说完,一美又想,也好,带上林琳三个人一起,也免了自己和王浩轩尬坐着大眼瞪小眼的尴尬。    王浩轩说:“好啊。”    一美又问:“你明天什么时候过来?”    他说:“随便。”    一美便说:“那我们五点在我们学校门口见。”    王浩轩说:“好。”    一美便又知会林琳,告诉林琳情况。相信林琳已经在翻白眼了,一美便说:“就一起吃个饭嘛,人家王浩轩那么无污染、无公害,你就当他是空气!”    林琳说:“我知道。”    …    第二天中秋休息。    上午,一美睡到了八点三十自然醒来。    下床上了个厕所,恰好看到桌上的kindle,想起昨天看到一半的《安娜卡列尼娜》,便拿上kindle爬上床,躺在床上继续津津有味地看起来。    之前托尔斯泰的《战争与和平》是一美屡战屡败的一本书,第一场开头的宴会场景,一美看了不下五遍,愣是没看进去,俄罗斯人名字本就长,出场人物又多,一美想或许哪天应该像第一次看红楼梦时那样,一边看一边自己画个族谱才能看懂,只是高中时间紧,一美便放弃了。    如今上了大学,时间宽裕了。    一美打算闲暇时光,把之前高中没读过的书全翻出来读一遍。这次尝试了托尔斯泰的《安娜卡列尼娜》,发现可读性比自己想象中高了很多。    看了一会儿,到了中午,便问林琳:“吃饭吗?”    林琳说:“吃。”    一美便下了床,洗漱洗漱,换上衣服,去跟林琳吃饭。    饭间和林琳约了下午见面的时间、地点,回宿舍睡了一觉,睡到三点醒来,拿起kindle继续看书。    一美本想看一会儿便早早下床,洗个澡、化个妆、打扮打扮再出门的。毕竟人家巴儿巴儿给你送东西,请你吃饭来了,不说取悦,最起码的尊重总该有的。一个姑娘对你最大的尊重,便是在见你之前,洗了头、化了妆。    然而,看书一下看入迷了。    临约定时间前三十分钟,一美才依依不舍放下了kindle,下了床——天气有些凉了,一美找了件白色薄卫衣换上,随意搭了一条黑裤子,蹬上一双白球鞋,坐在桌前,拿皮筋简单利落地高高盘了一个丸子头。    盘完,拿上自己北极狐的粉色双肩包,往里塞了个充电宝、塞了根数据线,塞了包抽纸,想想也没什么了,便拉上拉链,背上出门去了。    也没化妆。    仔细想想,平日里早上八点去上课,一美打扮都没这么潦草…    不过,虽没用心,但衣服每一件都是好看的衣服,随便一搭,怎么搭不好看?脸也是那么标致的一张脸,没洗头、没化妆,只随手盘了一个丸子头,看上去也有一种别致的、凌乱的美感。    一美是第一个到的。    拿出手机,在大门口跺来跺去刷手机,等两个人。    过了一会儿,一辆出租车停在了门口,一美注目过去,便见王浩轩下了车,手上拎了一个邹巴巴的超市购物袋,里面横七竖八塞满了东西,想来是小王婶婶寄过来的烤鸭和月饼,一美便冲他摆摆手:“嗨,这里。”    王浩轩瞥到了,甚至右手条件反射性地抬起了一点点,只是抬到一半僵住了,又慢慢放了回去,有种“不知这个招呼当打不当打的感觉”,最后只是关上车门,挠了挠头,便愣愣地走了过来。    王浩轩这家伙,情商低得够可以。    而一美也不是一个会用活泼开朗的表现,去化解陌生人之间这份尴尬的人,只是说了句:“林琳……她,应该在路上。”便低头摆弄手机,问林琳到哪儿了。    王浩轩又挠了挠头:“这个…”说着,把超市购物袋递到一美面前,“我妈妈…”    “哦,我知道。谢谢。”说着,一美接过来,里面一共四只烤鸭、两盒月饼,好在烤鸭包装不算大,一美勉勉强强把四只塞进了包里,拉上拉链,月饼则拿在了手上,而后把购物袋丢掉了。    过了好一会儿,林琳总算到了。    一美像见到救命稻草,连忙摆了摆手:“这儿!”待林琳走过来,叫林琳先停下,便拉开了她的背包,把月饼稳稳妥妥放了进去,拉上了拉链,便拍了拍她的书包说,“走!”    “去哪儿?”    一美说:“我们去五道口。”说着,用APP叫了辆车,三个人去了五道口。    王浩轩坐副驾驶,林琳一美坐后面。    下了车,也是林琳一美走在前,王浩轩默默跟在后面,一美只是时不时回过头,给王浩轩指指路说:“这边。”    一美也不知什么好吃,来之前问了室友,室友推荐了一家店,一美便带两人过去了,点了菜,三个人便各自喝着茶水,等上菜。好在林琳一起过来了,否则,若只有她和王浩轩,想来也只有等菜时各自发呆,上菜了便各自吃饭。    但毕竟王浩轩在场,一美也不好只顾着叽叽喳喳跟林琳聊天,好像两个人在刻意孤立他,不带他玩儿一样。    总有一种欺负小孩儿的感觉…    吃完了饭——    刚刚一美便注意到了,王浩轩好像一直在准备买单,但也找不到一个可以买单的契机,等吃完了,林琳说:“吃完了就走。”王浩轩才愣愣地站了起来,看向服务员说,“那个…”说着,举起手,“这边…”    林琳说:“这边买单!”    服务员说:“你好,柜台结账。”说着,指了指柜台方向。    王浩轩说:“我买。”    林琳则顺手拿上了账单,对王浩轩说了句:“你先坐下。”便走到柜台把单买了,回来说,“走,回学校。”    而王浩轩愣了愣,这才后知后觉林琳已经把单买了…    下了楼,到了马路边。    林琳伸手拦到了一辆出租车,便对王浩轩说:“你先去。”    王浩轩说:“你们先。”    林琳说:“没关系,你先去。”    “哦。”    说着,王浩轩上了车。    回到学校,王浩轩便接到了妈妈的电话,问他烤鸭和月饼送过去了没有,吃了什么,聊了什么,玩得怎么样,最后随口想确认一句:“是你买的单,儿子?”    “她们买的。”    “什么?不是叫你请一美吃饭的吗?怎么能让人家姑娘买单!”    王浩轩说:“不是!她们太虎了,我抢不过她们!”    小王婶婶:“…”顿了顿,“瞅你那点儿出息,买个单都不会!你一个大老爷们儿还抢不过人姑娘啊!”    “抢不过!”    ……    过完了中秋,一美便回归了悠哉悠哉的大学日常。    大学生活与高中相比,那根本是天堂。    每天总有那么一两节没课,可以闲在宿舍,晚上又没有晚自习,作业也少,周末双休,法定节假日全休。    于是一美每天晚上十点,便早早地上床躺下,玩会儿手机,或用kindle看看闲书,不到十一点便睡下了。    第二天七点十分自然醒来,洗漱完,好好搭配一套衣服,再化个淡妆——很简单,气垫BB、淡扫峨眉,再涂个淡淡的眼影而已。    睫毛一美是不化的。    倒是买了睫毛膏,也买了眼唇专用卸妆油,只是卸起来实在麻烦,一不小心卸妆油还会弄进眼睛里。    口红一美也是不涂的。    倒是买了几个色号的口红,不过早上还要吃早餐,反正就算涂了,一会儿吃东西也会吃进去的。于是放了一支口红在文具袋里,想着吃完了早餐,到了教学楼,找时间去洗手间补一下,但每次要么是忘了,要么就是嫌麻烦不去。    总而言之,便是每天打扮得美美的,去食堂吃了饭,便到教室里听听课、记记笔记。在这自己梦寐以求的大学,度过的每一分每一秒都是享受。    晚上下课回来了,便写写作业、看看闲书。    还买了一本英文版《了不起的盖茨比》放在了书架上。    这本书,一美读了中文版,只记得其文字极美,一美盼着有朝一日自己能够读到作者自己的文字,而不是译者加工过一遍的文字。且英文与中文语境不同,相较之下,英文更有一种朦胧的美感,她希望自己能毫无障碍地、全身心地,去体验那样一份美。    这本书,也是一美在专业上进步的动力。    每每看到它,一美便受到激励。    为了读懂它,一美总更留意课堂上老师所讲的每一个知识,下了课,也会每天坚持背单词。不想学习时,也学林琳看起了TED演讲和《权利的游戏》,一方面是放松,一方面,在放松之余,也希望能在自己的专业上有那么一点点的进步。    每天中午、晚上,约林琳一起吃饭。    周末,常常是上午睡个懒觉,中午一起吃了饭,下午便约去图书馆或咖啡厅学习。在图书馆时,通常是背背单词、完成作业,到了咖啡厅,则是看看闲书,喝点东西,时不时和林琳聊上两句。    或者有时一时兴起,一美也会拉上林琳逛逛街、吃吃饭,适当浪一浪。    快乐的日子总一晃而过。    很快,国庆到来。    入秋了,天气渐凉,一美便把一些不穿的夏天/衣服装进了箱子里带回去。在小王婶婶的安排下,一美和王浩轩买了同一趟航班,国庆正式放假前一天晚上的深夜航班,两人下午下了课,便立刻赶到了机场,火速办理了手续,便登了机。    飞机上,两人一路无言。    但好在不至尴尬,毕竟两人都是发呆小能手,一路都在各自发呆——身体虽处在同一时空,灵魂,却各自沉浸在自己全然不同的世界,各不相扰,十分和谐。    下了飞机。    叔叔婶婶、小王婶婶一同在到达出口等待。    一美拿上行李,便迫不及待飞奔了出去,看到在外面等候的叔叔婶婶,连忙摆摆手,向他们走过去。    叔叔婶婶、小王婶婶也迎面走了过来。    叔叔拿走了一美手中的行李箱,婶婶则询问一美吃了晚饭没有?一美说在飞机上吃过了。    小王婶婶也询问了两句,便问:“轩轩呢?”    一美说:“在后面呢。”    小王婶婶便说:“这孩子就是能墨迹!也不知道他这性子是从哪个基因里来的,我和他爸都不这样啊。”    待王浩轩也出来了,两家人便各自开车回了各自家里。    到了家,打开门——    一个月不曾回来了,对于这个家,一美是既熟悉又陌生。    一美闻到了属于自己家里的味道。    每个家,都有属于它独特的味道。    但自家人是闻不出来的,因为人们已经习惯了那味道。    而这次久别归来,一美闻到了。    回到了自己的小屋,一美感到满满的感动。    于一美而言,它不只是一个空间、一个物品。它是有生命的,它像一个老朋友,它给了一美太多太多的陪伴、太多太多的温暖,每当在外面拼得精疲力竭、伤痕累累,一美都会一头栽进它的怀抱。    一美也时常任性,心情好了,便喜欢它一下,心情不好了,便对它发牢骚、发脾气、摔东西。而这位老朋友,却总是那么温柔地包容她所有的一切。    它也见证了她一路走来的努力。    看到自己用过的书桌,看到书桌上自己的小闹钟、小笔筒、便利贴,还有一个小玩偶,这都是一美生活过、努力过的痕迹。    看着它们,一美嘴角边,忍不住洋溢起了一抹幸福的微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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