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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一顿饭,从晚上七点吃到了九点,又从九点扯到了十一点。    结束后,一美起身陪婶婶收拾桌子。    陆维钧见一美年纪尚小,还知道帮家人收桌子,与她姐姐形成了鲜明的对比,便夸了句一美懂事,一美则有些哭笑不得,自己二十二已经不小了呢,这段时间一直游手好闲地在家,其实想帮婶婶更多,只是无奈婶婶什么都不让自己干。    对于一美过于善解人意,又小心翼翼,从小到大,也一直比书庭懂事太多这件事,婶婶心里是过意不去的,总想,是不是自己和郑宇成做得不够好。既然姐姐是十指不沾阳春水,一点家务不干地长大,那么婶婶便不忍心叫懂事的一美做太多家务。婶婶希望一美的手,是解题的手,是敲字的手,是弹钢琴的手,而不是做家务的手。只是一美一直要帮忙,婶婶便叫一美帮自己端端盘子,擦擦桌子,之后的事便不让她做了。    陆维钧见一美帮忙,书庭也坐在椅子上,把几只脏碗摞在了一起,象征性帮帮忙,他便站了起来,顺来接过书庭手上的碗说:“我来。”说着,要把碗筷送回厨房。只是刚走到一半,便撞见了从厨房返回来的婶婶,说:“哎哟,不用,你去坐着去,我一会儿就收拾完了。”    婶婶像是得了一种“病”。    一种一看别人帮忙,便浑身不舒服的病。    陆维钧坚持了一下,说:“没事儿,我在家里都做习惯了。”    书庭:“……”    只觉得这句话有点刺耳。    这是在向丈母娘告状,说她女儿什么都不干吗?    婶婶也说了句:“书庭就是从小家里太宠了,什么都不会干,你多担待着点儿。没事儿,你去坐着去,到了家里啊,什么都不用你干,我来就行了。”    陆维钧知道婶婶干活儿利索,怕自己走来走去地再碍了手脚,见婶婶要接过自己手中的碗,便不再坚持,把碗递给了婶婶。    …    关于在上海,家务怎么做的事……    若陆母在,陆母会承包一切家务,若陆母不在,一开始是书庭辞了职,每天简单收拾一下家里,洗洗碗,只是如今书庭肚子一天天大了起来,身子不便,别说做家务了,光是站着,坐着,乃至晚上躺着睡觉都极不舒服,陆维钧看了心疼,便什么都不让书庭做了。前段时间陆母一直在上海陪着书庭,偶尔回一趟浙江,也是陆维钧下了班回来做家事。    书庭一开始辞职,或许是觉得自己不工作了,没有收入,叫老公养着心里有愧,于是每天都把家里拾掇得干干净净。    每天陆维钧下班回家,刚下电梯,准备拿钥匙开门,也不知书庭是怎么知道的,便从里面打开门,露出一张春光灿烂的脸来,有时甚至跑出来,搂住他的脖子蹦蹦跳跳像一只脱兔,说:“老公,你可回来了!”    陆维钧工作了一天的疲乏,便也消散得无影无踪。    进了屋,会看到书庭或已经做了饭,或叫了外卖,摆好碗筷,只等他回来开饭。    那真是一段神仙般享受的日子。    只是无奈自己命贱,受不起人家伺候自己,又看书庭肚子一天天大了起来,光是生活自理就已经足够疲惫,便不让书庭做家务了。    书庭自己也懒,不爱动弹。    一开始,先是不准备晚饭,每晚陆维钧下了班回家,书庭坐在沙发上,第一句话总是:“老公……我们晚上吃啥呀?”    “你想呢?”    “我也不知道……”    陆维钧换了鞋进屋,说:“我先洗一洗。”    简单洗漱过后,换上睡衣,而后陆维钧坐在沙发上,书庭枕着他的的腿躺在沙发上,两人各自刷手机,刷着刷着又忽然问,“晚上吃啥呀……”    陆维钧:“你想呢?”    书庭:“我也不知道……”    苦恼了一个多小时,实在饿得不行,才会点开外卖app随便点点什么。    吃了饭,书庭倒会简单收拾一番。    再后来,吃完饭,陆维钧又都来一句:“我来,你去躺着去。”    渐渐地,书庭便习惯什么都不干了。    每天陆维钧回来——书庭已经从一开始的站着(走到门口迎接),到后来的坐着,再到现在的躺着了。冬天了,穿一身毛绒绒的珊瑚绒睡衣,在沙发上蹬直了双腿,盖着被子不愿动弹,捧着iPad看电视剧。连那句略带撒娇意味的“老公……我们晚上吃啥呀……”也不怎么说了,只等自己打点好一切,她王母娘娘下来随便吃两口,便又回去躺着看iPad。    因为怀孕,不仅不能化妆,一些基础护肤的化妆也不能随意使用,加上激素问题,皮肤变得差了一些,脾气也被惯得越来越坏。    整个人变得又丑又横!    只是看着挺着大肚子,变丑了的书庭认真跟自己横,他却只觉得可爱。    每一次看书庭横,他都忍不住想笑。    偶尔出去和陆维钧的朋友吃饭,书庭倒是会打扮一番,换下那一身又厚又肿的睡衣,在毛衣外随意搭一件呢大衣,洗个头发,中发披下,发尾好好弄一弄,戴一顶大大的圆毡帽,再化个淡淡的妆容,在陆维钧眼里已经是相貌超群。    有时看着她,陆维钧也很无奈。    别的女生千方百计想要变美,时时刻刻注意自己的形象,她倒好,生得一副好皮囊,好气质,随意打扮一番便足够好看,只是一犯懒起来,却连这一点也不愿做。    不过陆维钧倒可以理解。    她是上帝的宠儿。    生得好看,于是不费心力便可以艳压群芳,智商高,于是随便学一学便可以考上985,情商高,习惯了走到哪里都左右逢源,又生在一个幸福的家庭,从小得宠,要风得风,要雨得雨。    从小到大,都活得太容易了。    于是从来不知道什么叫努力,什么叫坚持。    他能怎么办呢?    只是能是在继上帝和她爹之后,继续宠她惯她,任由她在家里作威作福……    …    陆维钧把碗递给了婶婶,便自己逛逛悠悠回到了客厅。    姥爷刚刚吃了点东西,便回房休息去了,叔叔吃了饭,去阳台吸支烟,周小明自己趴在地板上玩iPad,书庭则已经瘫在了沙发上,一手摸摸自己圆鼓鼓的大肚子,另一只手刷手机。    陆维钧则留心看起了沙发背后那一张巨大的家庭照。    姥爷坐在中间,和蔼可亲地笑着,左右两侧坐着书庭,一美,后面又站着叔叔婶婶。陆维钧看了一会儿,问书庭:“这是什么时候拍的?”    书庭盯着手机:“哪个?”    陆维钧用下巴指指后面的照片:“这个。”    书庭依旧出神地盯着手机,一心不能二用,便自然而然无视了陆维钧的话。是婶婶洗了一盘水果出来,回陆维钧:“书庭大三还是大二那年照的。”说着,看向书庭,“是,书庭?”    “差不多。”    陆维钧这才发现婶婶来了,回头看了一眼,换了一种恭顺的态度:“哦。”又指了指电视柜上立着的一张小照片,上面是书庭一美姐妹两个,两人五官,打扮看上去都十分青涩稚嫩。    婶婶说:“书庭中考之后把,两个一起去北京拍的。”    “哦。”说着,陆维钧走过去,拿起相框仔细看了起来,看着书庭小时候的模样,脸上忍不住浮现一抹姨夫般的微笑。    陆维钧第一次到书庭家里。    家中每一处书庭生活,成长过的痕迹,于他而言都是礼物。    婶婶放下了水果,见陆维钧一直看着那没什么好看的照片,便说:“等会儿啊,妈先刷个碗,把咱家相册拿给你看。”    陆维钧惊喜不已:“好啊!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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