返回25.第 25 章首页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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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照片传完, 十分钟过去,余乐乐还维持着原来的样子, 坐在椅子上。因为没动鼠标, 电脑自动黑屏了。

    直播弹幕都在讨论,“这个地球人在干嘛,傻乎乎一直在转圈,好傻啊哈哈哈哈!”

    “主播你是要变心了吗!不要啊!你忘了楼下等你的小远哥了吗!”

    “凭良心说, 他的脸挺美的,身材也不错!主播如果变心了我能理解!”

    “主播显然已经动心了!替小远哥默哀一分钟!”

    因为有人喜欢方远,有人喜欢沈南,很快又吵起来了。也有人在猜这个沈南是本人, 还是穿越的。

    “我不喜欢这种男生,感觉有点像女孩子。”

    “前面等等我,我也觉得小远哥好看多了, 那才是男人的帅!他单枪匹马上山救主播的时候,我就决定站他了!”

    “主播不用怕!反正你选谁我们都支持你的!我懂你!”

    知道□□的高v用户们几乎一致发言:“主播千万不要接触这个沈南!记住我们的嘱咐!”

    余乐乐自己也很乱,她努力整理了一下自己的思路。

    一,前世的沈南,灵魂穿越到方远身上

    二,唱网络歌曲的沈南,不知道是本人,或者也是穿越的

    三, 前世发生的那件悲剧, 今生可能不会发生

    因为她弄不清楚这个世界的运行机制, 不知道有没有蝴蝶效应,那最好还是不要接触这个沈南比较好。

    余乐乐移动了下鼠标,发现文件传完了。对方发来一个笑脸,“图文很不错!等我好消息吧!”她打下一行:“好的,谢谢!”

    假设旅行社敲定好了,农户租约谈下来,稍微装修一下也不花费什么钱。那么食材、厨子就是第二步要考虑的问题,这也可以提前做一点功课。除了这些基本功,推广宣传还是一项不能停下来的工作。

    在2005年,网络媒体兴起,多少人都认为网络发展到这个程度已经很厉害了。没想到十多年后,网络媒体才真正实现完全覆盖。

    余乐乐先是去浏览了郭小明的大学学生论坛,发现那个论坛的农家乐帖子只有她一家,回复评论已经刷到几十页,被版主置顶。难怪报名这么火爆,房源真是要尽快敲定下来才行。

    这时候,郭小明发来消息:“第二批明天上山,十二个人可以吧?”

    “好,我跟二舅舅说了,让他安排车子接,你们到了打这个电话。”

    “好。”郭小明隔了一会,又发来一条:“对了,我的小明明还好吧?”

    小明明是郭小明养的兔子。上次他们去市集买的,到了快要走的时候,发现不好带,只好放在余乐乐家里寄养。每个人都买了一只,挂了个牌子,起的名字五花八门,什么黄焖鸡、水煮鱼都来了。为此,余乐乐在后院给他们辟了一个小地方。

    余乐乐说:“我给你传照片啊!放心啦,我舅舅好喜欢小动物的。”

    郭小明看了照片,又提议说:“你知道博客是什么吗?我觉得你可以开通一个博客,分享一下美食和养兔子之类的。我们平时没事自己上去看就行了,省得转来转去。”

    余乐乐早就想开博客,但她一直没想好内容。被郭小明一提醒,她立刻开通博客。郭小明还把学生论坛的农家乐帖子编辑了一下,附上了余乐乐的个人博客地址。起初访问的人并不多,但郭小明在校园十个大q群里宣传了一下后,博客访问量立刻一路飙升!

    余乐乐发了几个兔子照片,留言每次刷新都迅速增加二十几条:“哈哈哈为什么要叫它黄焖鸡!兔子很委屈了!”“哈哈哈这个水煮鱼!你是鱼哎,你还吃草?/疑问。”“不想看兔子,求兔子主人照片!”“听说主人长得很漂亮。”“看得我也想养一只!”

    她翻了一下,感觉都看不过来了。一看那么多留言好奇她的长相,肯定是张大海又到处宣传这个农家乐主人是个大美女。但无论如何,有流量是好事情。

    除了网络媒体,纸媒也是相当有影响力的一个渠道。

    余乐乐看还有二十多分钟要下机,所以还投了几个以前相熟杂志的邮箱,像是《xx旅拍》《城市x刊》这一类的杂志会比较适合的,她都发过去了。其实也不抱什么希望,只是想试试。很快收到几个自动回复,她关掉了。审稿最快也要一个星期,慢的可能要一个月,甚至两三个月也有。

    发完了以后,余乐乐拿起背包结账离开。

    从楼下出去的时候,阳光晒得地上一阵阵发烫。余乐乐在舒服的阳光底下,决定暂时不去想那些复杂的事情。既然都来镇上了,她就想好好放松一下,买买买,吃吃吃。当然,顺便挖掘几个好厨子,也了解下附近的菜式,也是她要提前做好的功课。

    余乐乐敲了下车窗,等方远把车窗降下来,冲他笑:“我们去逛街吧!”

    方远本来有点犯困,在车上睡了一会,朦朦胧胧听见这么一句,还以为自己在做梦。“啊?”

    “走吧,晒太阳去!”

    不过,比余乐乐预想中的美好要稍微糟糕一点。在这个小镇想买买买还是比较困难的。余乐乐在那种过时的衣服店里逛了一圈,很快兴致缺缺出来了,在“哗啦啦”精品店里看了一圈,也觉得没什么好买的。像方远这种挑剔到吹毛求疵的类型,更是不可能买什么东西。

    方远领着余乐乐往一家小咖啡馆走,但是走到一半,余乐乐看其中一家小餐馆人特别多。正是午饭时候,人特别多,挤得小店面水泄不通。“我们去这家吧!”

    他们点了猪油渣炒青菜,四宝拼盘,苦瓜炒鸡蛋,还有一个冬瓜猪骨汤。余乐乐感觉这顿饭算是意外惊喜了,家常菜,但是火候把控很到位,只是味道稍微重了一点。她暗暗记下了这家店,方便以后商量合作。

    余乐乐问:“你觉得怎么样?好吃么?”

    方远:“还行。”

    方远撑着下巴看她一眼:“不过,我还是喜欢你做的烤肉。”

    他记得这是余乐乐最喜欢的菜。她不仅喜欢吃,还擅长做。她把肉切得薄薄的一片,要挑三分肥七分瘦的肉,再放在平底锅上煎得卷起来,边缘一定要微焦。往上面撒点辣椒、孜然粉,这样吃起来特别香。只是她的吃法也有点不一样,喜欢用干净的生菜裹上一点芒果肉、糯米饭,伴着烤肉一起吃。

    余乐乐笑了:“我记得那一次……”她的笑容收敛了下,也不往下说了。那是她第一次给方远做饭,也做了这一道菜,但那天应该是她做得最失败的一顿饭。

    方远望着她,回忆似的想起了某一天。她在厨房切菜,他看了半天,鼓起勇气从背后抱住了她。他表白,她红着脸接受了。后来那糯米饭因为手抖,多放了盐,超级咸。他还记得余乐乐当时说,真是一世英名尽毁啊。但是两个人一边喝水一边狂笑,把饭菜都开开心心地吃完了。

    其实吃在嘴里什么味道已经不重要,他当时晕乎乎的,但他现在还记得当时的感觉。

    方远在笑:“那是我吃过最好吃的一顿饭,特别甜。”他望着这油腻腻的桌子,吵吵嚷嚷的大排档一样的环境,又对余乐乐说:“今天是我最喜欢的一天。”逛街很无聊,买东西也很无聊,但是只要和喜欢的人在一起,每一分钟的空气都是甜的。

    余乐乐看着他的笑容,心口猛烈地跳动着,感觉什么情绪呼之欲出,冲到眼眶里。“你真是……”

    餐馆正吵嚷着:“上菜快一点啊!”余乐乐无意识顺着声音看去,发现餐馆的电视机里正在播放《我爱的不是人》那首歌!虽然说餐馆还是很吵的,但是那歌声像背景音,注意听的话,还是能隐隐约约听出来。

    她心里砰砰跳得厉害,小心看了方远一眼,见他似乎没注意听,擦了下嘴角,这才松了口气。

    “我们结账走吧?”

    余乐乐连忙拉着方远走了。

    两人一人一支雪糕,逛了一下午。方远还有点恋恋不舍的,但是就算想逛到天黑,也不太现实。小镇就那么几家店。要是回去晚了,山路也危险。所以两人下午四点多就往回走了。

    大概是今天的阳光太猛烈,车子开到一半,居然抛锚了。

    方远把车子停下,“我去看看。”

    余乐乐打开车里的广播电台,听见里面在放着《老鼠爱大米》。没多久,方远就回来了,“太热了,让它凉一会就好了。”

    电台主持人说:“接下来这一首歌你们应该都听过了,《我爱的不是人》……”

    余乐乐没等他说完,立刻把台换了:“啊,这个好无聊。”看方远没说话,只把头往后靠着,闭着眼睛。她才放松了下来。

    电台里播过了几首流行曲,很快就到了嘉宾聊天时间:“亲爱的听众朋友们,我们今天的嘉宾呢,是来自b市的柯子先生。我想歌迷朋友们一定有一大堆问题想要问他……”

    余乐乐的手顿在半空。她的心脏像被什么猛地握紧了,好像伤口又一次被揭开了,但是这一次的柯子是活生生的。她听见电台里传来他轻快的声音:“大家好呀!”

    方远听见声音,似乎一下子醒了,睁开眼睛。他转头看她:“余乐乐。”想提醒她什么,又仿佛什么话都说不出来,只能静静地看着她。等着她的反应。

    余乐乐知道她跟方远好不容易把过去的事,复杂的事都抛掉了。按这个趋势下去,他们说不定会复合。过去的事的确也过去了,不该成为她心里的刺。方远也改变了很多,也在努力。她不该拿过去的事情苛责他。

    理智上,她最好关掉这个广播,什么也不去想就对了。但是只要她还是一个人,还有一点情感,不是一个木头,她就没法按下这个按钮。她勉强笑了一下,伸手去,半天没按。

    广播里的柯子说:“喜欢的类型啊?我喜欢短头发的女生。不一定要会做饭,我可以帮她做啊……”

    方远听不下去,帮她把广播关掉了:“别想以前的事情,好吗?”

    余乐乐转头看着窗外,冲他笑说:“是啊,想那么多干嘛。”一切都没有发生,一切都会有不一样的结局。

    车子终于发动。

    人就是这么奇怪的动物,余乐乐明知道自己不该回忆,但是脑子不受控制就是会冒出那些过去。这一世的柯子似乎红得更早了,年龄不知道多大,感觉肯定是成年了。

    柯子在前世比她应该要小三岁,是她大学同学的表弟。他们是在一次聚会上认识的。自从吃过一两次她做的饭,柯子那一圈人死皮赖脸缠上她,慢慢都混熟了。她毕业的时候,柯子已经出了一张专辑,但没混出什么名堂来。不像沈南一炮而红,柯子是慢慢混出头来的。

    尽管柯子红得慢,但是红的程度跟沈南不相上下。两人也经常被拿来比较,这种竞争关系下,两人自然是水火不容。他们都看对方很不顺眼,互相不怎么搭理。

    余乐乐后来跟沈南在一起,是瞒着所有人的。也不知道柯子是怎么知道这件事的,总之某一天,柯子把饭盒往沈南头上一盖,骂他是个垃圾。沈南气得跟他大打了一架。两人的矛盾就更深了。余乐乐也气得不行,根本不理柯子。柯子给她发微信说:“沈南在玩你呢。你比他大七岁啊,他怎么可能认真?他跟别人打赌才追你的,你这傻子。”

    沈南对她怎么样,她自己还能不知道吗?余乐乐当时一个字都不信,真是气红了眼。她打电话过去跟他吵了几句以后,人在气头上,她有点口不择言:“就算是,又关你什么事?”

    柯子半天都没有说话,后来说了句“不是你傻,是我傻。”把电话挂了。

    这么一来,两人算是形同陌路。

    接着,沈南猝不及防地公开了恋情。余乐乐承受着巨大的压力时,柯子出来帮她说话:“我知道她是个多好的人,你们知道个屁就敢骂骂骂!”当时柯子也是相当红的歌手,完全不顾形象就帮她说话。因为危机公关做得不错,也算是有惊无险,到最后,火没有烧到柯子身上。大部分人还认为柯子很仗义,大大刷了一把好感。

    但不可否认,就是这一句话让整个事件再次发酵,膨胀。有人羡慕余乐乐,也有人嫉恨她,更有人说她一脚踏两船,什么都来了。

    余乐乐一句话都不说,只保持沉默。这么一来,她和柯子算是又和好了,但又跟以前不一样了。柯子从此也不跟她提沈南,她虽然感激柯子,但也尽量避免跟他呆一起。外界疯传着他们的绯闻,她总得避讳一下。

    余乐乐觉得,这样也好,好朋友这种事在心里就行了,柯子需要什么帮忙,她二话不说,拼了命也帮他。后来她和沈南感情慢慢稳定下来,舆论风平浪静了一段时间。

    他们一群人聚会,余乐乐也去了。唱歌唱到一半,余乐乐要去车里拿东西。进电梯时,里面有两个男人在说话:“现在的明星是挺狠的啊,勾心斗角,搞那么多花样!”

    另一个男人见她进电梯,忙扯扯旁边的人,让他不要说了。

    余乐乐听得糊里糊涂,往他们手上一看,见他们手里提了个桶子,像是油漆工。她也没在意,拿完东西就回去了。

    结果当天晚上,柯子的车被泼了红油漆,写了一行字:“小心点!”外面流言满天飞,因为那天余乐乐也在现场,所以不少人都怀疑是沈南吃醋了,派人干的事。警方调了停车场录像,抓到人了,但没盘问出什么来。

    余乐乐按捺了好几天,还是去问了沈南:“是你吗?”

    沈南真是要气疯,“这明摆着是他的苦肉计!怎么这么巧呢!你一去,他就被砸车,那两个泼油漆还刚好被你遇到了!”他气不过,晚上跑去找柯子打了一架。

    两人都没什么事,但又被狗仔队拍到了,上了头条。各大媒体的标题直接写成“两个当红偶像为她争风吃醋大打出手!”一把扇子吹得整个网络的风向都刮往一边去了。而余乐乐首当其冲,差点没被骂死。她每天都会收到大量的恐怖私信,换谁都受不了。她感觉自己马上要崩溃了,生怕沈南再出点什么事情。她想要跟沈南好好沟通一下,让他明白他的行为会给别人带来多大的麻烦!

    但人总是有情绪的,积压多时的情绪,终于还是爆发出来了。余乐乐说:“你为什么老是这么幼稚呢?做事情不想想后果,也不想想我。你能不能收敛一下你的脾气,成熟一点呢?”

    沈南沉默了很长一段时间,然后说:“既然这么痛苦,那就分手吧。”

    余乐乐当时的心情挺复杂的,一方面觉得不用再应对他的幼稚,感觉轻松了。一方面又因为失恋而痛苦。谁被甩,都会觉得自尊受挫吧。何况沈南一直没有来找她。她越来越想念沈南,但她也知道这事长痛不如短痛。要是沈南不想配合,她也没办法。

    就在这个时候,她接到电话说是柯子死了,当时她的心脏都几乎要停了。后来一问才知道是跳楼自杀,而柯子死之前见的最后一个人,就是沈南。

    余乐乐挂掉了电话后,整个人都傻了,感觉腿都在打颤。她扶着墙站了好一会,手机响了,是沈南打过来的。

    “我们出来聊聊,好不好?”

    要不是这个电话早一点打过来,或许她就答应出去见见沈南了。她并不是相信沈南会这么狠毒,把柯子逼到自杀的地步,只是她自己也说不上来,那种谁也不想理的感觉。她不敢深入去想,到底沈南或者是她自己,在这一件事上起了多少作用。

    “算了吧。”余乐乐把电话挂了。

    这就是她和沈南最后一次通话。

    后来两三年的时间里,余乐乐经常梦见柯子,不停问他为什么要自杀?她也经常想到沈南,她会反复想他那一通电话。她甚至会想,如果她那天出去见了沈南,是不是沈南就不会死了?这荒谬的念头一闪而过,很多人安慰她:“他们的死跟你一点关系都没有。一个是自杀,一个是吊钢丝坠台,那是意外。就算你去见了,也是一样的。”

    所以她只得尽量去忘记,忘记得越多越好。这样她才能重新生活。

    余乐乐想,柯子没死,沈南也没死,她才十八岁……余乐乐感受着窗户外面吹来的山风,在大白天热烫得吓人,但这让她有一种安稳的真实感。是的,她已经重生了。只要方远不再那么冲动幼稚,他们可以好好地在一起,简单平凡的生活也不那么难。就像他们曾经幻想的一样。

    回到张宅的时候,外面的阳光还是很晒人。余乐乐看方远把车子停好了,从树下走出来时,高大的身影几乎能把她整个人笼罩在阴影下。她不得不仰头跟他说话:“方远啊。”

    方远:“嗯?”

    余乐乐心里有一肚子话,反而不知道该从何说起,想来想去,她也有点踟蹰:“你要不要吃烤肉?”

    方远望着她,往前走了一步,不确定大家对于烤肉的定义是不是一致:“可以啊。”但他抱着满腹的期待,等着。

    余乐乐想了想,一边拉着方远走一边说:“我记得还有半斤五花肉……”

    方远大失所望,点头:“午饭才吃了多久啊。”

    他弯腰,扶着余乐乐的肩膀,跟她的眼睛平视,有点无奈:“我以为你说的烤肉是……”他抿紧嘴唇,又不往下说了。

    余乐乐被他看得心脏猛地蹿了一下:“什么。”

    突然,方远凑近了,鼻尖碰鼻尖,两人的距离近得呼吸可闻。“我是说这个。”

    余乐乐的脸轰一下,好像有什么在后背烧着。她也隐约在疏影间隙里生出了一些期待,那心底蠢蠢欲动的东西在发芽。她能感觉对方热腾腾的呼吸落在嘴唇上,飘来荡去,偏偏又不落下。

    方远很快又直起了身,点了一下她的额头:“跟你开玩笑的。”离那么近,那么想亲她,但居然控制住了……的确是进步了。

    余乐乐都要气炸了,这人太可恶了。在他要走的时候,她一把伸手拽住了他。

    那软绵绵的触感落在手里,方远心里一动,转头看她。

    余乐乐半天没说话。她努力地踮起了脚,抱怨说:“你太高了。”她忍着笑,一本正经地说:“过来,跟你说。”扯下了他的手臂,感觉到对方并没有丝毫反抗的意思,甚至顺着她的力度往下微弯腰配合她。

    余乐乐望着那薄唇离她越来越近。她本来只想开个玩笑,没想到离他越近,心脏跳得越厉害。

    直到两人的距离近到可怕的地步,她望着方远,冲他直笑:“我想告诉你——”

    方远的眼神柔下来:“嗯?”

    余乐乐:“我也是开玩笑的,哈哈哈哈……”

    方远的脸瞬间黑了。

    余乐乐松开了他的手,然后就感觉下巴被捏住了。

    方远:“我当真了。”

    他一低头,瞬间,两人的距离消失了。嘴唇相触的一瞬间,她的脊背仿佛被什么扫了一下,**辣地燃烧起来。她能感觉大手拢过后背,牢牢地把她抱在怀里,让身体更深入地贴近他的胸膛。

    她能感觉到对方激烈的心跳,完全不亚于她。然而,方远把嘴唇挪开了些,让那火热的气息稍稍缓解。

    他紧紧望着她的眼睛,似乎是给她一点时间。他在努力地克制自己,只要她拒绝,他就会放开。

    不知名的期待,让人心痒。

    余乐乐从来不知道一个吻也能让人心潮澎湃。要是他们再吻下去,含义彻底不一样了。

    他们彼此都知道。

    然而她鬼使神差地,根本不想拒绝。她太想念他了,想念这种接吻的方式。回忆明明被稀释过了,但是一旦放入助燃剂,竟然瞬间变得鲜活。她应该知道两人之间还有很多问题没有解决……

    像草绕着树干往上攀援,她的手慢慢地抱住了他的背,像往昔千次万次一样。

    在她的手碰上他的背脊瞬间,他仿佛抖了一下。

    下一秒,他彻底撕开克制的面具,爆发了。唇上的力道比她想象得更要来势汹汹。压抑多时的渴望骤然炸开。疯狂的,尽情的,禁锢着的热情,这一刻,全部从笼子里冲出来,失去了控制。

    她残余的理智在说,跟方远在家门口接吻,好像不太好。但她沉浸在这样的浓烈甜蜜里,残余的理智也消失了。不想了……

    在方远沉默压抑的外表底下,汹涌的情绪似乎已经关不住,浩浩荡荡,山洪暴发一样冲出来。

    单纯的唇舌相触已经满足不了他,他只想要更多的,更深入的。他的脑子里热得可怕,身体也是。但他努力克制着,把那满脑子的野兽全给塞回去了。

    狂热的亲吻过去,两人的额头相抵。

    方远的声音还透着一点嘶哑:“亲好几遍了,该给我一个名分吧?”

    余乐乐在这样亲昵的气氛里,努力保持冷静。她知道自己该仔细考虑,不应该在情绪下做决定的。再一次分手对两人都是一次巨大的伤害。但她还是冲动了一把:“你想要什么名分啊,男朋友。”

    方远这一刻心口塞满了幸福的情绪,几乎要爆炸出来。“真想让全世界都知道。”

    余乐乐沉默地抱住他,没说话。

    当时方远也是想让全世界都知道,才让她陷入那么惨痛的回忆里。她想过很多次,为什么方远会突然冲动要公开恋情,明明之前都忍耐这么久了。她很好奇,也很想问。但她抱紧了方远,什么也没问。

    第二批游客也上山来了。余乐乐也开始忙碌起来,让她开心的是,旅行社也很快有了回音!小卷发导游的效率也非常高,没几天就给她答复,跟她约好了下周三看房。

    小卷发说:“老大下周三会过来啊。你们一定要做好卫生清洁的工作,他们最看重这个了,别功亏一篑了。你们记得啊,那个叫欧阳的男人是区域经理,他的跟班是姓杨的。欧阳特别听那个姓杨的话,所以千万不要得罪他。”

    余乐乐忙答应下来。

    自从得知联系上了旅行社后,一家人都非常激动!因为农家乐试营很成功,家人感觉完全是毫不费力地把钱给赚了!一个星期就是两千多块钱啊!余乐乐从里面拿出了一点钱奖励大家,这样才有动力继续干活嘛!大舅舅心满意足地抱回了一只孔雀。其他人都拿了点钱,吃了一顿好的。

    周围农户们特别羡慕,但又没这个魄力和渠道去做,但迟早会有人做的。所以张宅必须加紧时间把自己的品牌打出来,免得以后竞争困难大。余乐乐表达了一下这个意思,大家的战斗热情都很高涨。

    “没错!旅行社有什么,交给你舅舅!我什么人都能聊得上来!”

    “做饭交给我!”

    “需要什么都跟我说!”

    除了下山补课的余妈妈不在,其他人完全进入了紧张备战的状态。

    余乐乐看着大家鸡血上头,很受感染:“我明天请小卷发吃饭,顺便打听一下这个经理的忌讳。其实我们张宅和小橘林都那么好,只要打扫干净就好了。”小橘林重新布置过,现在也很温馨了。

    第二天余乐乐下山。

    “我现在来分配任务!”二舅妈抓着一个鸡毛掸子,背着手在屋子里巡查,而她手下的兵就是大舅舅、二舅舅和三舅舅。农活告一段落,大家的热情都投入到农家乐里面来了。“余乐乐今天下山了,你们都得听我的!”

    她的鸡毛掸子一指:“大哥负责外面的院子,鸡鸭鹅都归你管!要弄好!我六点钟去检查,掉毛的鸡要注意影响!”

    大舅舅搔搔脑袋:“什么叫注意影响啊?”

    三舅舅噗嗤一声爆笑:“跟谁学的官腔哈哈。”

    二舅妈有点恼了:“我还没说你们!你们看看别人家的鸡!一只只吃得油光滑水的,那鸡毛都会发光!再看看我们家的鸡,像什么样子!你不惭愧我都替你们惭愧!怎么养的!”

    大舅舅有点惭愧地低头。

    三舅舅还在笑,被二舅妈一指:“你别笑啊,我没说你呢!昨天让你整理杂物房,你整理完了没有!”

    三舅舅:“整理完了,睡什么猪都行了!”

    二舅妈皱着眉头,显然对他的用词很不满意:“旅行社的人过来了,你不要说话了,在边上斟茶递水就行了!”

    三舅舅咕哝说:“旅行社的人不也是人嘛,毕恭毕敬,伺候皇帝啊?”

    二舅妈瞪他:“你还说!以前什么生意都是让你搞砸的!”她想起了余乐乐坚持要养的大白鹅,特别娇贵,非要养在杂物房。“那鹅呢,赶走没有?”

    三舅舅:“赶到鸡窝去了。”

    二舅妈满意了:“嗯,这还差不多。”

    二舅舅在边上偷笑,又被二舅妈揪着耳朵:“你啊,笑什么笑,灶房洗干净了吗?还笑!”

    二舅妈如临大敌,一个个桌角仔细检查,一边看一边说:“要不是四妹跑山下避难,我才不担这个吃力不讨好的事!以后农家乐成了,你们得好好感谢我。要是没有我,你们肯定搞得一团糟。”

    三舅舅打了个哈欠。

    二舅妈猛地把鸡毛掸子往桌上一砸,“看看!这里还有灰,你们怎么擦的!谁擦的?出来。”

    三舅舅把哈欠咽回去了,无奈地和其他兄弟交换眼神:“我也想下山给学生补课。”

    等余乐乐从山下回来,发现屋子里大家都在忙着搞大扫除,把桌椅都搬开了。幸好学生们都去摘橘子了,不然这地方根本没法呆。一进门就闻到一股浓烈的花露水味道,她捂住鼻子说:“你们在干嘛——”

    三舅舅百无聊赖地拿着个拍子打苍蝇:“她说一只蚊子都不能留下,要断子绝孙,赶尽杀绝。”

    “还有苍蝇。”

    “还有蟑螂。”

    “反正是除四害。”

    无论如何,余乐乐还是非常感激二舅妈那么努力的,虽然做法有点极端,但是起码屋子是焕然一新了。连带着后院的鸡都抖擞了几次毛,除了大白鹅心酸地缩在鸡窝里。后来余乐乐把它抱自己屋里去了。

    余乐乐这次下山,带来了一个好消息,“大舅舅,你的孔雀真没白买!”

    大舅舅还在收拾鸡窝,“为什么?”

    余乐乐:“那个经理特别喜欢孔雀,他办公室里都放了好多孔雀的照片。你可以带他看看孔雀。”她转头一看,“你的孔雀呢?”

    她看见养孔雀那个窝空了。

    大舅舅说:“我把它圈在山上养了,还有野鸡,这里太小了点。我刚买了几只孔雀苗,要80块钱一只!”他显然有点肉疼,但又很高兴,压低了声音提醒说:“别让你二舅妈知道了,她会拿去卖钱的。”以前他养过一只小羊,也被偷偷拿去卖了,他差点没气哭了。

    余乐乐趴在栅栏上,“没事,这次的学生养兔子也腻了,让他们认养孔雀,他们肯定乐意。那二舅妈就不会抓你的孔雀了。”

    大舅舅听了特别开心。

    余乐乐针对这一次视察也没做什么工作,她觉得张宅打扫得干干净净,也就足够了。因为张宅自身的卖点就已经很吸引人了。一个是环境氛围,一个是美食,一个是玩乐内容。只要他过来了,就一定能体会到比海报更吸引人的东西。

    这三样都是城市里没有的东西。说氛围吧,张宅背靠大山森林,空气比哪里都好,农家气息浓厚,每一个房间住宿都有特色。说美食吧,这里一日三餐,吃没有污染的时令蔬菜,从山里摘的,新鲜得能滴出水来。说玩乐就更多了。光是观赏的,就有大白鹅、兔子和孔雀,还能认养。玩的,有摘橘子采蘑菇、抓野鸡钓鱼之类的。更别提篝火晚会,大家一起唱唱歌,弹弹吉他,感觉多好了。

    余乐乐打听过,欧阳做事也很公平,为人随和,也没什么不吃xx肉之类的忌讳,所以余乐乐很有信心。

    下周三很快就到了,余乐乐和二舅舅派人下山去接,在日头下等了大半个小时,才看见两个提着行李包的男人从车站走出来。姓杨的那个,脸上有一道疤痕,笑嘻嘻地勾着另一个人的肩膀。那个应该就是欧阳了。欧阳是个胖子。

    二舅舅看了看,皱眉:“这个姓杨的怎么这么眼熟啊!”

    余乐乐看了好几眼,“你认识他?”

    二舅舅想不起来了。

    等两人来到跟前,疤痕男一看见二舅舅,脸色就变了,强打着笑容:“您们是张家农家乐的负责人吧?哎,你好你好!”边说边要跟二舅舅握手。“你们叫我老杨就好了!这位是我们的经理,欧阳……”

    欧阳笑眯眯跟他们握手,又聊了两句,“车上说吧!”

    大家互相介绍过后,四个人上车往山上走。

    余乐乐心里总隐隐觉得有点不安心,说不上来是为什么。一切看着都很顺利,她跟欧阳介绍的时候,欧阳显然很感兴趣,不住地提问相关的问题。倒是老杨一直默不作声,有点坐立不安的样子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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