返回第53章 “眷”,顾念,爱恋首页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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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林眷生在一个很普通的家庭。

    贫穷,是人世间最普通的事了。

    林眷家很穷。

    林眷的妈二十岁嫁为人妇,结婚不过三个月,就有了林眷。

    第二年,她生林眷的那晚,因为没钱去大医院,她在乡下一家小诊所大出血,没了。

    林眷的父亲当时还不到二十五,是个嘚瑟又牙侩的小村民。他成日混不着调,赚不了几个字儿,自己一张嘴都喂不饱。死了婆娘,还要养活林眷那么个又丑又瘪的小废物,他自然是不干的。

    他想再娶,但带着林眷个拖油瓶实在不方便。那会儿改革开放的春风早就吹遍大地了,就算小地方闭塞,但谁家的黄花大闺女,稀罕嫁给这么个没钱没本事,还带个丑娃娃的熊货?

    眼瞅就要当闷大头孤独终老了。林眷他爹瞪着自己的丑儿子犯愁,越瞪越觉得——这小子是个孽障,不如弄死。

    有天喝大了酒,他半夜起来,听林眷哇哇大哭,没办法只能去看一眼。

    他只点了一盏小灯过去,竟当场被林眷那两只黑窟窿一样的大眼珠吓着了。亲爹,叫自己的丑娃娃吓得屁滚尿流,嗷嗷呼嚎。这传出去,绝对笑掉大牙。

    那天后,他就下定了决心——这丑玩意不能再留了。

    亲爹,肝胆又怂,他自然是不可能亲手给儿子掐死。他本来想把孩子送到谁家去,也算仁至义尽,万一运气好,说不定还能卖笔钱呢。

    他敲打自个儿的如意算盘,东奔西跑地问,谁家老婆不能生,谁家孩子生来有病,生来残疾......但折腾过大半个月,居然没有一家乐意要林眷。

    “赔钱货,丑八怪。”那时候,他天天这么叫林眷。

    倒也不是真的没人乐意收养孩子,只是村里村外,收养孩子是个大事,对方人家常会去找算命的打一卦。

    几次下来,街头巷尾传开了——“那小丑儿,是个邪乎娃娃。”

    “花儿山的算命老先生说了,他身上带煞,是天煞孤星降世。”

    “怪不得他妈难产死了,敢情是被他克死的。”

    “哎呦这孩子是个祸害呀,你看他长得,人不人鬼不鬼的,我还没见过那么吓人的小孩。”

    于是,林眷他爹也顾不得贪便宜,为了摆脱厄运,他好说歹多,废了三斤唾沫星,才借来邻居一辆要报废的破三轮,载着林眷进了城。

    那辆载过林眷的破三轮隔天就被扔进了山后的臭水沟。当然,这是后话了。

    ——所有人,都嫌林眷不吉利。

    林眷被扔在了一间废弃的旧工厂里,那时候他才五个月大。

    林眷也是怪,被扔了以后,他居然一次都没哭过,这小小的人儿,仿佛已经决定好要安安静静等死。

    工厂废旧多年,平时根本不会有人进去,林眷在里头又一声不吭,这哪怕路过了天王老子都不可能进去救他。

    三天,没人发现他。他就要饿死了。

    而当林眷几乎饿没气儿的时候,比天王老子还厉害的人来了。

    一个中年大叔走进了旧工厂,带走了林眷。

    中年大叔就是林眷的师父,他叫林棕柏,是阴人一脉上一任的大当家。

    林眷这名字,自然也是他起的。

    “眷”,顾念,爱恋。他或许是希望这个死灰一样的孩子,能够爱上这残忍,却高挂太阳的世间。

    “当年我就是循着你身上的阴气捡到你的。你是百年不遇的好苗子,知道吗?”

    从林眷能听懂话开始,林棕柏就经常对他说这句。

    林眷听得耳朵长茧子。

    别人家的小孩到处撒丫子野跑,他们穿好看的新衣服,买各种各样花里胡哨的玩具......而林眷呢?林眷只有青布长衫和黑腰带,只有稀奇古怪的符咒画阵。

    每每对比起来,小男孩的心理非常不平衡,他照着镜子,看自己丑八怪的脸,负气地说:“是,我是赶尸的苗子,阴人。丑八怪阴人!”

    林棕柏这时候就会带着口罩和帽子,遮住同样是丑八怪的脸,出门给林眷买好吃的。夏天是一盒冰激凌,冬天是一串糖葫芦,春夏是一把水果糖。

    林棕柏又丑又笨拙,零嘴儿四季买,四季不会换花样,那古板得,就和林眷闹的脾气一样,一年到头都那么倔。

    林棕柏说:“林眷,你生来就特殊,你这么苦,是因为天圣选了你,来为别人做大善事,做大好事。苦是你的福报。”

    苦是福报?

    林眷在心里骂:“老东西胡说八道。”

    当年捡活他干嘛?早死早投胎,他才真有福报呢。

    直到林眷十四岁,他都真心讨厌林棕柏,讨厌赶尸族,甚至埋怨。

    直到林眷十四岁,林棕柏死了,少年才知道自己有多么不识好歹,有多么喜欢林棕柏,多么感激林棕柏。

    。

    “师父是为了我,他是为了救我才死的。”林眷情绪激动,扭过头一通剧烈地咳嗽,他用手捂着嘴,掌心里渗出了些血色。

    张决明抽了两张纸巾递给他,“你之前伤得不轻,尽量不要太激动。”

    林眷接过纸巾擦干手心的血,再转过头来,他那丑陋的脸上居然湿满了眼泪,大颗的泪珠从他漆黑的眼中落下,就像从两个黑暗的空洞里掉出来。

    他嘴上还沾着血,略有些歪扭的鼻翼微微抽动,压抑着哭泣。

    他这副尊容,看着太瘆人了。

    但张决明不为所动,没有半点多余的反应,反而用手轻轻拍了下林眷的背心。

    从张决明掌心里,一道明光隐隐闪过,林眷顿觉身上一阵轻松,舒坦了不少。

    “谢谢大人。”丑八怪少年的哭腔异常浓重,那动静跟唱戏的有点像。

    “三年前,我和师父上山赶尸,在阎罗殿派遣的任务之外,我们还碰上了一具少女的尸体。”调整好情绪,林眷继续说了起来。

    赶尸有三不赶:不明病死的不能赶;投河、吊颈等自杀而亡的不能赶;雷打火烧、肢体不全的不能赶。(注)

    这三者赶不动,各有讲究,且怨气过重,一旦起尸,阴人很可能有生命危险。

    “师父和我明明看得很清楚,那具女尸只是被人生生剥了皮,面目全非而已,并不属于三不赶。”

    林眷:“师父说既然碰见了,就不好让小姑娘孤零零在山沟里,又脏又臭的。阎罗殿虽然还没派这趟,但也带带她,起码带几步,给她捎去稍微好点的地方。”

    “符咒,术法,镇灵,引渡......”林眷的后背佝缩起来,肩头止不住颤抖,“分明没有出任何差错,以前我们也是这么做过的,分明没有差错的......”

    “但还是起尸了?”张决明心底一沉,问。

    “嗯。”林眷闭上眼睛,他不敢回忆,“那女尸不过才十几岁大,和三年前的我年纪相仿。”

    林眷:“她变成了一具凶尸。她的恶魂回来了!”

    张决明没说话。

    “师父是为了救我才会受重伤,最后......”林眷停顿了一会儿,突然蜷缩身体,用双臂抱住自己的膝盖,“那具女尸特别古怪,三年了,我们一直没有找到她,不知道她逃到哪去了。”

    “这不对劲。”张决明警惕起来。

    按理说,能将赶尸族的当家重伤至死,那凶尸不仅本事不小,且怨念深重,暴戾恣睢。这种凶尸,不论在哪出现,一定会有血案发生。怎么可能一直没有消息?

    “这件事为什么不上报阎罗殿?你们赶尸一族好大的胆子,这么大的事竟敢偷偷瞒着?”张决明厉声说。

    “师父走后,我是赶尸族的当家,所有决定都是我做的,和赶尸族没有关系。”林眷抬起头,看向张决明。

    张决明真想再用挞罚将这冥顽不灵的蠢货抽醒:“我是在问你为什么不知会阎罗殿。”

    林眷和张决明对视片刻,忽然重新将脑袋埋回了臂弯里。

    林眷:“三年前,我们在那女尸消失的地方,发现了一片龙鳞。”

    林眷顿了顿,他深吸一口气,说出话来,声音有些微微发颤:“一片金色的龙鳞。”

    “金色龙鳞?”张决明大惊。

    天运金龙。

    这种龙,稀罕,宝贵。龙族家系庞大,但也少见金龙,一般千万年才罕出一条。

    金龙顺天命,但凡出生,必为龙族之长。他生来就是要成圣的。

    张决明或许是年纪小,活得短,从没见过真正的金龙。据他所知,龙族现在是没有金龙的,他记得有典籍里记载,距离龙族上一条金龙现世,少说也有几千年了。

    “你说的是实话?”张决明质问林眷。

    林眷一双黑眼睛里立马闪过了些东西,是失望,还有绝望。

    “果然。”林眷的声音变小了,“果然,大人你也不信我。”

    “这是真的,龙鳞就在赶尸族。”林眷瞪着张决明,“不过就算我拿给你看,你也不会信?”

    张决明沉默了一会儿,他没有回林眷的话,反而继续问:“你们怀疑这件事和龙族有关,而且还牵涉到传说中的天运金龙,这是担心阎罗殿会偏私?”

    林眷总算憋不住,终于崩溃了。他朝张决明大吼道:“不然呢?”

    林眷又哭了,吼得声嘶力竭。这小小的少年,似是要把出生到现在,所有的悲苦和愤怒全吼出去:“我阴人一脉,到底只是凡人,现在全族也只有十八人,势单力薄,不过是几个走脚的丑八怪罢了!”

    “龙族呢?龙族繁衍生息千万年,是上古的圣族,难道凭我们一面之词,还有一枚金色的鳞片,阎罗殿就会去得罪龙族吗?”

    不会。以阎罗殿的立场,自然不会那么轻易去开罪龙族。

    张决明知道,林眷以卵击石,是无路可走了。

    林眷几句话吼完,胸腔内一阵血气翻涌,他张开嘴没来得及再骂,倒是先喷出来一口血。

    张决明坐在床边一动没动,他看着林眷,竟忽然回答了林眷之前的问题。——你不会信?

    “如果真的有金鳞,你把它拿给我看,我愿意相信你。我会帮你。”

    张决明沉声说:“我相信,你不会用你师父骗人。而且和龙族敌对,对阴人一脉,只有坏处没有好处,目前看,你们也没有说谎的理由。”

    林眷愣住了。他朝张决明望过去,见张决明勾着嘴角,极轻极短地笑了下。

    少年趴去床上,嚎啕大哭了一场。他哭了很久,哭得很厉害,嘴里时不时又嘟念些什么,大多都听不清。

    张决明只听懂了一句:“我真的好喜欢师父,但我只会惹他生气。”

    世上令人撕心裂肺的事情或许很多,最疼的是不是“子欲养而亲不待”,这没有办法做统一的断定。

    但对林眷来说,最疼的一定是他的后知后觉,追悔莫及。

    一声“来不及了”,叫人五脏俱焚。

    作者有话说:

    阴人的部分条件,“赶尸三不赶”,还有“眷”字的释意......来自百度百科和一些资料。当然,本文绝大部分都是我胡编乱诌的,没有道理根据,各位看着玩儿。(摆拳揍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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